2010-04-07 00:00
陸銀設辦事處 僅五家夠格
大陸銀行最快在6月ECFA(兩岸經濟合作協議)簽訂後,就可以直接來台申設分行。據金管會初估,符合來台設辦事處的大陸銀行只有五家,包括中國、工商、建設、交通及招商銀行,但不包括上海浦東發展銀行,符合設分行的家數則更少。
馬英九總統昨(6)日表示,未來一、兩個月,將準備開放大陸銀行在台設分行,但因大陸銀行規模相當大,開放絕不能是一對一的比例,金管會會審慎研議。
金管會日前發布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,開放陸銀來台設立辦事處及分行,但設分行必須先設立兩年辦事處。據了解,大陸方面積極爭取讓陸銀比照一般外銀,可以直接在台設立分行,陸方這項要求已納入ECFA談判項目中。
由於我方也提出多項要求,包括台資銀行登陸直設分行、承作人民幣業務等,因此,雙方未來在ECFA談判若順利,最快陸銀在5、6月ECFA簽訂後,就可申請來台直接設立分行。
也就是馬總統說的未來一、兩個月,將準備開放陸銀來台設分行。
上海市長韓正昨鼓勵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來台設辦事處,目前尚未符合來台設點的條件。金管會主祕蕭長瑞表示,浦發銀行目前為止沒有來跟金管會接觸,也沒有陸銀遞件申請設點。
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指出,大陸銀行來台設點,必須等金管會向立院財委會報告兩岸金融開放三辦法,以及經濟部修改辦法將大陸金融業來台列開放項目後,金管會及經濟部才會開始受理陸銀申請案,並採雙許可制。
向財委會報告部分,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上周已付委,目前正等待財委會排定議程中;至於經濟部的辦法,也在儘快修訂中。
根據金管會訂定的標準,陸銀來台設辦事處須符合全球排名前1,000大、最近三年無重大違規情事、在OECD國家經營業務二年以上等條件,金管會初估五家符合。
陸銀來台設分行條件,包括全球排名前200大、近五年無重大違規、在OECD國家經營業務達五年。
銀行業 | 經濟邱金蘭 | 點閱(??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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